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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中奖的消费者务必于2008年3月15日0时至2008年4月15日24时期间内兑奖,
否则,视为放弃奖项,富士康有权拒绝发放奖品。(兑奖需提交文件或资料的中奖者,富士康工作人员将以购买凭证的日期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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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中奖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富士康相关工作人员将于2008年5月15日前与您联系并将奖品发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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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10元/100元现金奖获得者: 凭刮奖卡、本次活动指定型号主板购买凭证即可当场向原主板销售方兑领卡面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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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年精美礼品获得者:
富士康相关工作人员将于2008年5月15日前通过您在富士康官网注册留下的联系方式或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通知您获奖消息并将奖品发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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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获得者请务必保留购买凭证及刮奖卡原件,并在第一时间内与富士康官方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联系方式与一等奖相同),办理相关领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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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一等奖获得者于兑奖有效期内请将刮奖卡原件、本次活动指定型号主板购买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详细联系方式寄至如下地址:
收件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上油松工业区B栋四楼 邮编:518109
收件人:张婷 联系电话:0755-27708000-36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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